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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赞成压缩经适房多建公租廉租房

经济参考报  2011-02-25 08:15

[摘要] 据媒体报道,在近日各地召开的两会上,“经适房是否还有存在必要”成为焦点话题,部分地区选择暂停经适房,代之以公租房和廉租房。网民和专家普遍认为,经适房的分配不公问题难以解决,令这一制度的公信力逐步丧失。部分网民建议,逐步压缩经适房的规模,将更多资金与土地用于建设公租房和廉租房.

经适房已沦为“暴利房”和“特权房”,动摇民众对保障性住房的信心

网上舆情显示,经适房的问题频出,在于其唾手可得的现实利益,很多人利用倒卖经适房谋利。在市场上,同地段同面积的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动辄相差几十万、上百万元。按照现行规定,经适房购买5年后便可上市流通,房主一经倒手就可轻易获取巨额差价。因此经适房便成为许多人不惜瞒报、假报而要获取的“谋利房”乃至“暴利房”。

尽管此类问题频繁被媒体曝光,但在处理上总是没了下文。少数骗购者被发现后,也不过是罚款了数千元、暂停购买经适房的资格而已,被网民批评处罚力度过轻。

据分析,骗购经适房铤而走险的另一原因,在于骗购经适房是一件风险极低的事情。和讯网一篇报道援引了深圳处罚骗购者的政策,并将之与香港对比。

深圳规定,如通过瞒报、假报方式取得经适房,需在3个月内退房,按市场指导价计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退房之日止的租金;载入个人诚信不良记录,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对比之下,紧邻深圳的香港隐瞒财产骗取公屋(廉租房)的代价十分高昂,如果申报有虚假情况,会受到很严厉的惩处,终身进入信用“黑名单”,还会被公之于众。

长期从事住房政策研究的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教授朱亚鹏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当前对骗购经适房行为的处理程度,无法遏阻在新的经适房分配中出现类似问题。对于“骗资格”的惩处仍然存在法律真空,我国经济适用房实施过程中出现骗购、腐败等种种乱象,与惩处力度不够有着直接的关系。

除了骗购经适房外,人们的更大不满来自经适房的分配不公问题。有媒体报道,不少地方的经适房申购人员中,九成以上为政府机关公职人员。不少网民称经适房已经沦为公务员福利房和“特权房”。

据《华商报》报道,陕西省山阳县今年5月25日公开的一份“申请购买经适房人员名单”显示,932个申购者中,九成以上为政府机关公职人员,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其中只有13人为下岗职工,两人为退休人员。另据《京华时报》报道,1月13日,福建上杭县的经适房申请名单显示,申购者中87%为来自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

济南《大众日报》评论认为,有的公务员也属于“中低收入者”,但九成经济适用房被公务员占去,肯定违背了政策。福利分房自1998年开始已经取消,但一些地方公务员以低价独享保障房待遇,实质上是福利分房的变种。本该维护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政策,不能成为掌握社会资源者瓜分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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