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市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说,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由职工个人缴存与单位缴存两部分组成,其余额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有人担心退休后只能提取个人缴存部分是误解,退休后公积金账户余额可全额提取。
//www.sznews.com 2012-10-1208:23 来源:深圳特区报 人参与评论【字号:大 中 小】
市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说,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由职工个人缴存与单位缴存两部分组成,其余额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有人担心退休后只能提取个人缴存部分是误解。
签还贷委托协议的提取额可每月转账
根据《暂行规定》,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住房正在还贷的,职工可以选择其中一套提取用于还贷。那么职工如提取公积金用于还房贷该如何操作?
该人士回应,如果职工和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公积金中心按月将职工每月的可提取额度转至职工的联名卡储蓄账户,用于职工还贷。如果职工没有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只能到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一次。
该人士还强调,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可提取一次,上一年度或连续几年没有提取的,可以累计提取;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段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需要说明的是,其他住房消费包括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未纳入《提取规定》第五条即购房、租房、还贷和建造、翻建、大修中的住房消费情形。
(记者窦延文)
编辑:黄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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