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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房才发现房里曾有人去世,买家怒了

重庆房小知2024-07-09 19:37:27来自北京市
在重庆市江津区,一位买家在购买房屋后得知房里曾有人去世,将卖家告上法庭。法院最后判决买家支付剩余购房款17.8万元。法官提醒购房者,要提前与卖家充分沟通,了解房屋的详细情况,避免纠纷。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售房人未告知房屋内曾有人去世而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去年9月,售房人唐某与购房人陈某签订了一份26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并特别注明如果房屋内发生自杀或他杀等非自然死亡情况,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未对自然死亡情况作出约定。陈某支付了3万元定金,并接收了房屋,并进行了装修。然而,有一天,他从邻居处得知房屋内曾有人去世,于是向唐某求证并要求解除合同,但遭到拒绝。陈某因此以欺诈为由将唐某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合同、退还定金,并赔偿装修损失。唐某则提出反诉,要求陈某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剩余房款。

法院查明,该房屋内确实有两名租户因病去世。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表明陈某在购房前询问过房屋内是否有人死亡,且唐某也未作出虚假陈述,因此不构成欺诈,合同不能撤销。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唐某作为市场交易主体,明知房屋短时间内有人死亡却没告知,影响双方协商房价、避免纠纷产生。最后,法院判决将26万元房款调减20%,也就是20.8万元,扣除已支付的定金3万元,陈某需支付剩余购房款17.8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这起纠纷提醒我们,在购房时一定要充分了解房屋的详细情况,卖方也应当诚实告知,以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购房者在交易前应与卖家充分沟通,对于自己关心的房屋历史问题要明确询问,并保存相关证据,如书面记录、录音等。这样在发生纠纷时,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购房合同中应明确列出特殊需求和关注点,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纠纷。其实,买房不仅是一项大的经济活动,更是关乎居住体验的重要决策,购房者和卖家都应以诚实信用为基础,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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