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还清贷款再买房就算首套”。这两天,关于首套房认定标准即将放松的消息喧嚣尘上,那么重庆各大商业银行是否也出现了类似的放松?
“还清贷款再买房就算首套”。这两天,关于首套房认定标准即将放松的消息喧嚣尘上,那么重庆各大商业银行是否也出现了类似的放松?
昨日,我市商业银行向记者表示,不管是口头通知还是书面文件,目前没有接到任何相关首套房放松的通知。
但记者同时了解到,在首套房认定上,重庆至少三家商业银行还是出现了稍许调整,“对于名下没有住房应属于刚需”,首付三成,但利率要上浮10%以上。
银行否认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
9月22日,不少媒体报道,四大行首套房认定标准将放松,房贷还清即算首套。传言称,央行已召集四大行开会,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只要房贷余额还清都算首套房。
传言还表示,央行已通知四大行,要求限贷放开,鼓励首套房贷款、同时二三套也可恢复至基准利率,上海南宁两地的兴业银行已开始执行新的首套房标准。
不过,昨日兴业银行否认了这一消息,并表示住房按揭信贷政策未进行调整。
“昨天(9月22日)在下班的路上,手机就收到了首套房认定标准放松的短信,我一看就笑了。”昨日,重庆一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负责人对记者说出了他当时的感觉,“这种标准其实就是没有标准。”
“为什么说没有标准?你想,新的标准意味着,只要还清了贷款记录,即便手中已经有了两套或者三套房,再买第四套,也按照首套房,这哪里还有什么首套房的定义?又不认房又不认贷。”该人士解释。
同时,重庆多家商业银行向记者表示,目前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仍为“认房又认贷”。即首套房认定除了要看家庭名下是否有房产,还要看是否有过房贷记录,有了任何一项都不能算作首套房。
小房子换大房子有望算首套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对改善性住房需求和刚需放松了认定标准。
8月18日,本报曾经报道《符合条件的“二套房”也可享受首套房贷》一文。当时,重庆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人士向记者透露,该行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主要以认房为主,即只要名下(以家庭为单位)没有住房,不管之前在银行是否有房贷记录,都可以认为是首次购房,再买房时可享受首套房的标准,首付三成。
据透露,该行“只认房”的标准还必须满足的条件是,银行内部系统中的房贷已还清;在重庆范围内无房。以前按揭的房子必须已经转让,并向银行出具房屋买卖合同等转让证明。“这种情况可以界定为刚需或者改善性住房,也符合央行支持改善性住房的要求。”
换句话说,即便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只要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也会被认定为首套房。
可认房不认贷但利率要上调
前述士同时强调,按照目前的情况,首付比例可以下调,利率必须要上浮10%~15%。
记者了解到,重庆至少还有两家银行和上述银行一样,针对刚需可“认房不认贷”。
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个贷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但对于还清了银行贷款,同时房子已经卖掉的情况,可以按照首套房办理。
“名下没有住房,应属于刚需。”另一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也向记者表示了同样的看法,可以按照首付三成执行。
但同时这两家商业银行透露,首付可以三成,但利率必须上浮10%以上。
“以前的二套房政策,确实将很多改善性住房也归于二套房的范围,这抑制了一部分改善性住房者的需求。”东海证券新华路营业部分析师罗鑫表示,而“定向放松”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释放改善性住房的需求,这也符合央行五月“喊话”,支持刚需者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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