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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进入细则阶段 个税起征点调整引争议大

中新网  2013-03-12 11:36

[摘要] 个税起征点调整引争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公布已“满月”,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研究具体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表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经进入“细则”阶段

当然,争议的则为个税起征点调整。多名代表委员的提案议案提出要调整个税起征点,其中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建议“工薪阶层免交个人所得税”,政协委员、星牌体育用品集团董事长甘连舫建议,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5000元,政协委员、吉利汽车董事长李书福则建议调至6000元。

然而,对于代表委员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6日回应称,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已经让纳税人从9000万人减少到3000万人,继续提高个税起征点难度较大。随后,新华社发表微评称,人大具有制定修改法律的职权,个税起征点调整最终由人大决定,税务部门无权拍板钉钉。

收入分配“提低”进程加速

除了收入增长速度慢之外,收入差距问题也不容忽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近10年来中国基尼系数始终处于0.4以上,超出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这意味着收入差距较大。

收入差距除了体现在城乡、区域之间,不同行业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比较明显。部分行业工资过高,同时各种补贴、等“福利”形式的灰色收入也进一步加大了收入差距。

相比“控高”,“提低”的进程则明显加快。按照收入分配方案提出的要求,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工资标准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按照这一**,农民工工资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人社部数据显示,2011年提高工资标准的省份是24个,2012年是25个,两年增幅都超过20%。进入2013年,已经有北京、浙江、河南、陕西、贵州、广东、江西等多个省份提高了工资标准。

在工资标准调整问题上,各地标准并不统一。其中北京的工资标准不包括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而深圳等地则包含在内。此外,近年来物价上涨明显,削弱了工资上涨的“受惠感”。人大代表、中山市市长陈良贤建议,应加紧建立“工资标准”与CPI的联动机制。

中国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过程将是渐进的,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其最终的目标将会指向共同富裕。在推进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才能确保改革落到实处,才能使财富成果惠及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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