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流入我国房地产行业的投机外资转向了二、三线城市,并呈现出通过租赁“小产权房”、以隐形“土地保证金”名义曲线进入以规避调控政策等新特点。为了在新环境下形成监管合力,须尽早构建本外币一体化监测体系
当前流入我国房地产行业的投机外资转向了二、三线城市,并呈现出通过租赁“小产权房”、以隐形“土地保证金”名义曲线进入以规避调控政策等新特点。为了在新环境下形成监管合力,须尽早构建本外币一体化监测体系,明确房地产行业划分标准,健全外资房地产企业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外资房地产企业外方投资者退出机制。
王大贤
在我国严厉宏观调控的背景下,外资进入房地产行业的势头却依旧强劲。
据商务部数据,截至3月24日,3月外资新设或新增的房地产公司高达39家。1至2月,房地产领域利用外资实际增长同比超过50%。再看去年,非金融行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57亿美元,同比增长17.4%;其中房地产行业“一马当先”,吸收外资占比高达22.7%,规模超过1000亿元,增幅超过40%。另据全球的私人房地产咨询公司——高纬环球的《全球商业地产投资概览2011》预测,国际资本对中国新兴和二、三线城市的关注持续增强,而不仅是一线城市。
而外汇局的监测也证实了这一点,当前流入我国房地产行业投机外资,目光转向了二、三线城市甚至较发达地区县城,外资以各种形式参股的产业基金、股权基金等在我国二、三线城市房地产投资迅速增加,项目总金额动辄十几亿甚至几十亿。而流入房地产的外资也呈现出新特点,比如外资大型房地产集团的境外子公司参与境内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情况不断增多;外资流向商业、旅游地产项目逐渐增多,以规避当前主要针对住宅类地产的调控政策;部分境外资金通过租赁“小产权房”进入境内房地产市场;少数外资企业将资本金通过虚假合同结汇流向房地产市场;外资以隐形“土地保证金”名义曲线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境外个人通过外币银行卡境内套现购房,规避个人年度结汇总额管理和境外个人购房款结汇相关管理等等。此外,旅游度假类企业成为房地产调控盲区。度假村开发企业经营范围虽为旅游景点开发,但均已支付土地承包费及补偿款并取得了经营用地的使用权,少数外资在后续的经营中建造别墅、酒店进行出租或出售,游离于监管视野之外。
外资的多种投机手法,助涨了热钱流入,对我国的房地产调控形成了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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