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沪、渝两地因作为房产税试点城市,被市场持续关注。而今,重庆市房产税细则虽未出台,但对高档商品房开征房产税一事已进入“拟行阶段”。至于上海房产税的试行方案,虽然市场传言早在2010年12月9日就已经获批,但迟迟未有定论。
1月9日,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拟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沪、渝两地因作为房产税试点城市,被市场持续关注。而今,重庆市房产税细则虽未出台,但对高档商品房开征房产税一事已进入“拟行阶段”。至于上海房产税的试行方案,虽然市场传言早在2010年12月9日就已经获批,但迟迟未有定论。
1月10日,知名专家和分析人士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鉴于重庆市房产税征收范围定位在高档商品住宅,因而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有限。而公众所担心的,未来是否会对普通商品住宅(无论是存量还是增量部分)统一征收房产税,地产专家称“可能性不大”。
沪、渝两地房产税侧**各不同
此前,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重庆市房产税方案做过如下介绍:对别墅、200㎡以上的高档商品房和评估价值超过主城区平均售价3倍以上的住房开征房产税;征税以面积计算,实行累进税率;征收范围首先是增量部分,存量部分视情况而定。每户家庭拥有普通住宅超过四套的、外地人炒房,均可能被征税。
有媒体报道,上海房产税方案与重庆市有所不同,将对增量房征收,以每户家庭名下一定房产面积为“起征点”,或将于一季度出台相关政策。不过,上海房产税实行方案至少有三个版本,但都未提及对高档商品房进行征税。三个版本的区别在于,是对新增住宅征税,还是将存量、增量住宅统一纳入到征税范围。
重庆房产税未必如想象中“美丽”
从去年就被提及的房产税试行方案,如今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却未必如想象中“美丽”。
1月10日,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戴亦一受邀对重庆市房产税试行方案进行了解**。他用两个词来形容对重庆市房产税试行方案:“审慎”与“用心良苦”。并提及上述方案有两大特点:其一是征税对象为高档商品住房;其二,将新增住宅作为的征税对象。
戴教授认为,如果真如媒体报道中所指出,存量住宅暂时不纳入征税范围内,那么就不会伤害到既得利益方;而将高档商品房纳入征税范围,既体现了政府对住宅消费的政策导向作用,又避免统一征税造成居民税负加重的情况发生。
同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地产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重庆市房产税的出台,是预料中事,而方案本身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该名人士认为,房产税的征收,如果仅仅是针对高档商品住房的话,征收范围有限,因而对房价影响不大——“房价问题是多重原因导致的,单一的政策并不会从根本上解决房价过高的问题”。
【今日头条】周报:商品房供需下降 均价高位上行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