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前两个月,由于6.31亿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在通过审批却无落实抵押的情况下就放出,某股份制银行重庆分行分管副行长被重庆银监局给予了“监管诫勉谈话”。
尽管监管部门三令五申加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控制,但并非所有的银行都在严格执行。
今年前两个月,由于6.31亿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在通过审批却无落实抵押的情况下就放出,某股份制银行重庆分行分管副行长被重庆银监局给予了“监管诫勉谈话”。
记者此后就此多次联系该分行,但其未对此做出回应。
在重庆,因类似原因,另有一家国有大行九龙坡支行被重庆银监局责令暂停个人房贷业务半年。两家银行涉及的违规个贷合计近10亿元。5月7日,重庆银行业协会向各银行通报了此情况。
在未办结抵押的情况下放款,是各银行间房贷竞争手段的升级。一家股份制银行个人业务部负责人认为,这是银行对风险控制的让步。
重庆银监局人士表示,是次处罚主要是为规范银行操作模式,以防范相应风险。多位受访者认为,这是监管部门落实地产调控政策、控制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的具体措施。
屡禁不止
2009年9月,重庆银行业协会制订了《个人按揭住房贷款发放方式自律公约》(下称“《公约》”)。此后,协会同重庆银监局从11月起,就公约的执行情况对辖区内17家办理个人房贷的银行进行了专项和现场检查。
前述某国有大行九龙坡支行违约行为就此暴露。
检查发现,该支行从2009年10月到2010年1月31日,采取未办结抵押手续方式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773笔,金额2.23亿元。
这与《公约》明显违背。《公约》第六条规定,坚持办结抵押登记手续后放款,停止仅凭购房合同、合同备案证明、过户回执、抵押受理单及其他回执办理放款。严禁以信用贷款等方式变相发放未办妥抵押的个人住房贷款。
重庆银行业协会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该支行立即停止违反公约的行为,杜绝再度发生类似现象。并严厉指出,对再度发生的违约行为,将严格按照公约规定的惩戒措施执行,建议重庆银监局采取监管措施。
不过这并未引起这家支行的警觉。
尽管重庆银监局已对该行提出了整改要求,但从2010年1月1日到2月28日,这家银行仍在未办结抵押手续的情况下就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444笔,金额0.98亿元(与前次统计时间有交叉,故2.23亿元与0.98亿元违规贷款或有重合部分)。
前述股份行重庆分行也有类似违规情况。
今年1到2月,该分行有个人住房按竭贷款1890笔,金额6.31亿元,主要采取审批通过后即放款,同时对该款项予以冻结,抵押办妥后予以解冻。
重庆银监局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对违反审慎风险管理要求的这两家银行采取了强制监管措施,前述国有大行九龙坡支行被暂停办理个人房贷业务半年。
该行重庆分行的一人士表示,九龙坡支行被罚主要是收手太慢,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之前已与客户达成了协议,不是说停就能停,也很难提前终止。但是,其他银行也与客户签署了类似的协议,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收手。
该人士表示,被暂停半年的影响不会很大,因为现在楼盘的销售情况不好,业务量也不大。
前述违规股份行重庆分行分管副行长则被监管诫勉谈话。记者曾致电该分行行长,其承认分管副行长被银监局约见谈话,但称并未接到相应文件。同时,重庆银监局要求两行立即整改,并将实施整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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