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60多种关税下调、限制电视购物广告、法律判决书上网……2014年多项全国性新规实施,涉及民生。
卫视购物广告减少了
每天18点至24点时段内不得播出
根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各卫视频道每天每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1次,每次不得超过3,每天播出同一内容的不得超过3次,并且,每天18点至24点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
列车上抛物要罚款了
动车上吸烟罚款2000元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设计开行时速120公里以上列车铁路实行全封闭管理,旅客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从列车上抛扔杂物、强行登乘或拒绝下车的,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法院裁判文书上网了
原则上不得修改、更换和撤回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除了4种情况外,法院生效判决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全面公布。为了确保法院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的真实性,规定强调当事人实名公开,与送达当事人一致,原则上不得修改、更换和撤回。
海外资产都要申报了
包括你持有的国外股票、房子、贷款
你持有国外的股票吗?你在国外买了房子吗?你在国外有贷款吗?……2014年1月1日起,都要按规定申报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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