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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中都有哪些重点,又将给重庆市民和房地产市场带来怎样的变化?
重点1
房产税应缴税额降至7折
修改前: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是否出现产权变动均属纳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
修改后:自2024年1月1日起,将我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税住房的计税依据由“房产交易价”调整为“房产交易价的70%”;
案例介绍
重庆市民王某持有2018年在两江新区购买的家庭首套应税独栋商品住宅,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交易价320万元,原税率0.5%。政策调整前后王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政策调整前2023年应纳税额:
=(200-100)×(3200000÷200)×0.5%=8000元。
政策调整后2024年应纳税额:
=(200-180)×(3200000÷200)×70%×0.5%=1120元
重点2
修改前: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修改后:将不同交易价格区间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对应执行的0.5%、1%、1.2%三档税率,调整为统一的0.5%一档税率。
案例介绍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赵某持有2022年在南岸区购买的应税普通住房,当年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90平方米,交易价108万元;该房是赵某在重庆持有的第二套普通住房(自2023年10月起,赵某在重庆持有的首套普通住房不再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调整前后赵某应缴纳第二套普通住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政策调整前2023年应纳税额:
=(90-0)×(1080000÷90)×0.5%=5400元
政策调整后2024年应纳税额:
=(90-0)×(1080000÷90)×70%×0.5%=3780元
重点3
家庭免税面积调整为180平方米
修改前:纳税人在本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修改后:将试点以来新购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的家庭免税面积由100平方米调整为180平方米 。
案例介绍
案例1:重庆市民张某持有2017年在九龙坡区购买的家庭首套应税独栋商品住宅,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170平方米,交易价323万元,原税率0.5%。政策调整前后张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政策调整前2023年应纳税额:
=(170-100)×(3230000÷170)×0.5%=6650元。
政策调整后2024年应纳税额=0元
案例2:重庆市民刘某持有2017年在渝中区购买的家庭首套应税高档住房,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交易价240万元,原税率0.5%。政策调整前后刘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政策调整前2023年应纳税额:
=(160-100)×(2400000÷160)×0.5%=4500元
政策调整后2024年应纳税额=0元
重点4
中心城区推出“换新购”服务
政策原文:开展“换新购”服务,组织房地产企业提供商品住房“放心买”、中介机构提供二手住房“优先卖”交易服务,支持“以小换大”“以旧换新”。
政策解读:在“换新购”服务模式中,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住房“放心买”认购协议,同时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房“优先卖”协议。
案例介绍
市民王某准备新购一套住房,但需要先卖掉现有一套住房。王某与房地产企业签订“放心买”认购协议,先支付了定金,并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房“优先卖”协议。
在约定周期内,王某现有住房没有售出,那么房地产企业应退还王某定金。
重点5
延续实施退税优惠
政策原文: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退税优惠。
政策解读: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我市重新购买住房(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契税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的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案例介绍
案例1:市民王先生在2023年10月1日以15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住房一套(100%产权),又于2024年1月10日在同一城市以200万元的价格新购买了住房一套(100%产权),假定王先生同时满足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其他条件,则王先生可申请全额退还出售150万元房屋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案例2:若李先生在2023年10月20日以15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住房一套(100%产权),又于2024年1月15日在同一城市以100万元的价格新购买了住房一套(100%产权),假定王先生同时满足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其他条件,则李先生可申请退税金额为:(100万元/150万元)×出售150万元房屋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重点六
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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