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最近发布了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根据新政策,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将会成为征收对象,纳税期限也有所调整。新政策将从2023年10月起生效。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个人在2023年10月后不再需要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而在此之前购买的首套普通住房仍然需要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如果您或您的朋友有购买第二套以上普通住房的计划,务必了解这一变化,并及时履行纳税义务。重庆市政府为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调整了相关政策,将有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