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的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18年发布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资金首付款使用监管实施细则》进行了一些调整,整体来看,重庆市对房企预售资金监管明显趋严。
《通知》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一是取消了此前预售资金首付款监管比例的核减规定,现全部按照之前的标准“纳入监管的首付款按照预售总额的35%确定”;二是增加了房企提前使用预售监管资金限额的规定。

对于房企预售资金首付款监管比例,重庆市此前对信用较好、综合实力较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一定的降低资金监管比例的规定,并对开发不同节点设置了不同的监管留存比例,包括这些规定在内,《通知》指出降低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的规定将不再执行。
此外,对于房企申请提前使用监管资金的规定,《通知》延续了此前的使用限额,即账户余额超过预售总额3%的部分,但一个自然年度内可申请次数由此前的2次提高为3次,并规定每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余额的1/3。
多位业内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的出台,表明重庆市在房企预售资金监管方面明显趋严,有助于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
“《通知》从监管比例、支取方式等方面加强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有助于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推进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避免出现烂尾楼的风险,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中指研究院重庆分院研究总监张梦圆认为,《通知》出台后,所有项目预售资金严格按照预售总额的35%执行,对房企的资金体系有较大考验,特别是过度依赖预收账款的房企,未来或将面临一定资金压力。
“整体来看,在近期房企端风险频繁出现的情况下,《通知》在房企预售资金监管方面明显趋严,加强了对购房者的保护。”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也认为,《通知》的出台,更益于引导房企合理运用资金,从时间上增强了房企资金安排的灵活性。在防范项目风险的同时也起到资金提效的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张梦圆还指出,当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已成为一大趋势,2020年以来,已有20余个省市出台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相关政策或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预售资金监管能够防止预售资金被挪用、确保项目建设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