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涉及七项举措。
其中包括,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缴存人家庭,仅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在重庆市仅有一套住房,可申请将该套住房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时,统一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缴存人家庭在重庆市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须核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和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住房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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