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告提到,项目公司将不会成为绿城中国的**公司。于框架协议日期,中房地产已支付部分土地代价约人民币22.65亿元元,这笔金额被视为中房地产向项目公司提供的股东贷款。
绿城中国称,公司全资**公司绿城房地产与中交集团的非全资**公司中房地产订立框架协议,据此,绿城房地产及中房地产将按35:65股权比例透过项目公司共同开发重庆中央公园项目。
公告提到,项目公司将不会成为绿城中国的**公司。于框架协议日期,中房地产已支付部分土地代价约人民币22.65亿元元,这笔金额被视为中房地产向项目公司提供的股东贷款。
预计项目公司将会安排外部融资以偿还股东贷款及支付剩下的土地代价,如果项目公司没法透过外部融资为该等目的筹集足够的资金,绿城房地产及中房地产须按35:65的比例负责提供该等资金。
关于利润非配方面,绿城中国称,项目公司须根据绿城房地产及中房地产各自于项目公司的股权百分比向彼等分派利润。
董事会代表方面,公告透露,目前预期项目公司的董事会将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将由中房地产委任,另两名将由绿城房地产委任。由中房地产委任的其中一位董事会成为项目公司的董事会主席(他也将成为法定代表)。
公告还称,项目公司的总经理将负责项目公司的日常管理及营运,而这个总经理将由绿城房地产提名并由项目公司董事会委任。
绿城中国表示,根据框架协议共同开发目标土地将扩阔公司的资产及盈利基础,并进一步巩固公司作为中国物业开发商的地位。此外,物业开发是中交集团**发展战略之一,所以公司与中交集团的战略合作将在共同开发目标土地上产生互补,从而促进互惠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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