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万科称,停牌期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正常推进,取得了一定进展。公司已与一名潜在交易对手签署了一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意向书。公司除与前述潜在交易对手继续谈判之外,还在与其他潜在对手方进行谈判和协商。
2月26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万科称,停牌期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正常推进,取得了一定进展。公司已与一名潜在交易对手签署了一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意向书。公司除与前述潜在交易对手继续谈判之外,还在与其他潜在对手方进行谈判和协商。
同时,万科还宣布将于2016年3月17日下午下午15:00起召开2016年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关于申请万科A股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其实早于一周前,万科也发布了新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与今日所披露进展情况并无出入。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梳理发现,万科自2015年12月18日停牌以来,已多次披露了重组及停牌的相关进展。
至12月25日,万科曾宣布就有关可能交易与一名潜在交易对手签署了一份合作意向书,该备忘录旨在列出双方就拟议交易原则上的初步意向,具体为潜在卖方将出售,并且万科将购买潜在卖方持有的目标公司权益。而万科拟以新发行股份方式(A股或H股)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潜在卖方持有的目标资产。
及至2016年1月15日,万科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万科彼时表示,因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极为复杂,涉及境内外多项资产、多个相关方,公司与多个潜在交易对手方已持续进行谈判和协商,截至目前具体交易对价、支付方式、交易结构、目标资产具体范围等仍在谈判过程中。又因涉及的资产、业务、财务等各方面核查工作量较大,万科称相关工作难以在2016年1月18日前完成并实现A股复牌。
万科同时承诺,公司预计自停牌首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即在2016年3月18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3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或申请A股股票复牌,或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且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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