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管理区送达《养犬登记告知书》后逾期仍未免疫、饲养烈性(攻击性)犬不按规定张贴警示标牌、遗弃犬只以及犬只扰民、伤人等行为,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严肃予以查处:高将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收容其饲养的犬只;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针对当前犬只免疫登记率低、养犬不办证、遛犬不束链、犬只扰民伤人等问题,公安机关将从9月15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查处市民反映强烈的遛狗不拴狗链、带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行为。
根据各区县养犬管理区域划分,在**管理区将查验《重庆市养犬登记证》,要求养犬人定期年检;对未办证犬只,在免疫有效期的,当场进行犬只登记,核发《重庆市养犬登记证》。未免疫或免疫失效的,将下发《养犬登记告知书》,督促养犬人为犬只免疫后到派出所登记办证。
同时,对**管理区送达《养犬登记告知书》后仍未免疫、饲养烈性(攻击性)犬不按规定张贴警示标牌、遗弃犬只以及犬只扰民、伤人等行为,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严肃予以查处:高将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收容其饲养的犬只;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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