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日,记者从重庆市国税局获悉,该局已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从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6日,记者从重庆市国税局获悉,该局已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从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与此同时,重庆市地税局下发了《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减免政策从以前的2015年12月31日截止,延后到2017年12月31日。
30万以内所得税减半征收
据记者了解,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据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等优惠政策已进行过多次调整。按照之前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市小微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以内的,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且税率为20%。
“此次调整后,从今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的小微企业都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优政策。”我市相关人士介绍。
算账:企业一年多可省3万税费
据记者了解,按照现有一般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后从10月1日开始,小型微利企业在法定的20%优惠税率基础上减半,意味着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的税率降到10%,比一般企业25%的所得税率低15个百分点。
那么,此项优惠到底能为企业节省多少开支?记者以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小微企业为例算了一笔账。政策实施前,小微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为30×20%=6万元;政策实施后,小微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为15×20%=3万元,企业多可减少税负3万元。
小微企业减税再延长两年
对小微企业的优惠还不止于此。记者了解到,重庆市地税局下发了《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原本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减免政策将于2015年12月31日截止,现在,优惠的时间也延后两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据估算,两年时间里,至少能为重庆4万小微企业节减负两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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