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租住在九龙坡区杨家坪的小颜遇上一件烦心事:今年4月,她从“二房东”处租了一间房,7月27日到期。可当“二房东”搬走后,她和房东杨先生又直接签订了租赁合同。
近日,租住在九龙坡区杨家坪的小颜遇上一件烦心事:今年4月,她从“二房东”处租了一间房,7月27日到期。可当“二房东”搬走后,她和房东杨先生又直接签订了租赁合同。
小颜告诉记者,当她回过头来向张女士索要700元押金和后一个月的600元房租时,却遭遇对方各种理由的推诿。目前,小颜还在就退款的事情与张女士协商。对此,重庆(楼盘)君融律师事务所雷登峰律师提醒,市民在租房时,好直接和真正的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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