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刘女士在巴南龙洲大道1号一个小区有一套一室一厅,她想要卖这套房子,但一个月内,防盗门就换了三次锁芯和钥匙。
刘女士在巴南龙洲大道1号一个小区有一套一室一厅,她想要卖这套房子,但一个月内,防盗门就换了三次锁芯和钥匙。
之所以这么折腾,与她分别将房子给了A、B两家中介出售有关。
和A中介签限期销售协议,又将房子给B中介卖——
次:她主动换锁芯
今年2月初,刘女士找到小区对面一家房产中介A公司,要求尽快将房子以31万元转手。为了拿到这笔业务,A中介与刘女士签订限期销售协议,约定由A中介在5月30号之前找到客户并成交。
从2月到4月,A中介一直没有替刘女士找到合适的买家。正在这时,中介B公司找到了刘女士。前天,刘女士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她曾经给B中介说过,自己和另一家中介签有限期销售协议,但“他们说没有关系……”
没过几天,B中介就打来电话,说有客户看中她的房子,要求5月7号就交房。
A中介很快知道了,马上打电话提醒刘女士合同还没到期。刘女士没有理对方,“他们在电话里说要进屋搬东西。”
刘女士想起,曾交给A中介一把防盗门钥匙,于是花100元将防盗门锁芯换了。
卖房未遂后,让B中介装修钥匙失效——
第二次:不知是谁撬门换锁芯
换锁后,刘女士给了B中介一把装修钥匙。4月23号,刘女士与客户李先生签了购房合同。由于还有8万元贷款没还清,客户在支付5000元定金后,承诺5月4号帮刘女士垫付8万元,办理解押手续,5月7号交房。但到了5月4号,客户失约了,“他说自己贷款没办下来,拿不出钱。”
5月7号,客户却催刘女士让她交房。刘女士不干了,于是启用了正式钥匙,这下,B中介手里装修钥匙失效,想开门也没办法。
等到5月15号,刘女士发现自己的钥匙怎么也开不了门。邻居告诉她,几天前有人过来,将防盗门撬了,换了锁芯。
中介否认撬门——
第三次:她只好自己掏280元换锁
刘女士马上打电话给B中介,质问是不是对方撬了门,对方直接否认,说是A中介干的。刘女士很气愤,但又拿不出证据,只好拨打110报警,“撬门的,肯定在这两者中间。”
龙洲湾派出所民警到了现场调查,由于没有财物损失,对两家中介分头**。
刘女士自己掏了280元,又请了开锁匠,将锁芯连同门把手全部更换。
卖房子的事,刘女士也暂时搁置一边,从客户那收的5000元也退给了对方,“懒得管了,不想再与中介打交道。”
究竟是谁撬的门?
记者为此走访了A、B两家中介。
在B中介,前台工作人员表示,这事是A中介干的。另外一名女工作人员马上过来打断她,“你不知道不要乱说。”
在A中介,一名女工作人员拿出合同,称是刘女士违约在先。这名工作人员说,根据合同约定,他们给了刘女士200元诚意金,“如在合同到期前找不到买家,这200元就作为赔偿不退了。”刘女士如果在合同到期前,将房子委托给另外的中介出售,将支付总房款的2%作为违约金。
A中介公司工作人员推测,不排除B中介或者客户撬锁。“由于卖家的原因,导致房屋交易没实现,客户可能撬她的锁。”
昨天,巴南区公安分局汤姓警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具体是谁撬的锁,还不好判断。不过,私自撬业主门锁,已经是违法。由于业主家中没有贵重财物损失,民警不能认定撬锁人涉嫌盗窃,只能认定其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可以对其实施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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