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买房也能退一赔一 法院:开发商隐瞒抵押构成欺诈

华龙网-重庆晚报  2015-04-23 07:50

[摘要] 门面已经抵押给银行,开发商还把房卖出去,购房人发现后一怒之下告上法院。近日,市**院判决开发商退一赔一,即退还20万元购房款,再赔20万元。

重庆晚报讯 门面已经抵押给银行,开发商还把房卖出去,购房人发现后一怒之下告上法院。近日,市**院判决开发商退一赔一,即退还20万元购房款,再赔20万元。

据悉,2013年1月,石某向开发商购买了位于潼南县县城的一处门面,购房款为20万元。开发商信誓旦旦地称,该门面没有产权和债权债务纠纷。石某信以为真,分两次支付了购房款。

然而,当石某使用门面后,才发现该门面早在2011年就被开发商抵押给了银行。石某很气愤:当初签合同时,开发商口口声声保证销售的门面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该门面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如今,这些保证都成了一纸空文。

2014年初,石某向潼南县法院起诉,状告开发商欺诈,要求退一赔一。

法庭上,开发商没有过多的辩解。

法院审理查明,该门面抵押期限是从2011年4月20日到2013年4月18日,但开发商未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门面已解除抵押的证据,也未举证证明签合同时已告知石某抵押一事,购房合同中也未约定该门面已设定抵押。为此,法院认为开发商隐瞒抵押行为,对购房人构成欺诈。

潼南县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购房合同开发商退还20万元购房款,再赔偿购房人20万元,也就是退一赔一。

开发商不服,向市**院上诉。日前,市**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开发商欺诈可以退一赔一

承办法官称,《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一房二卖后买先得

法院:实际使用该房者合同效力优先

重庆晚报讯 一处门面,两个购房人,先买的人通过判决取得产权证,后买的人实际使用门面,到底房子归谁?日前,市**院终审判决:门面以实际使用为优先权。因此,个购房人办的产权证无效。

2011年5月,璧山的朱某向当地法院起诉称,自己在2006年6月花22万元买的门面,开发商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证

开发商承认确有其事。之后,璧山法院判决开发商败诉,朱某凭法院判决办理了产权证

几年过去了。2014年3月,一个姓张的先生找到璧山法院,称他才是这处门面的真正主人。

他拿出证据称,开发商在2008年1月以16万余元的价格将门面卖给了他,2008年11月交房,随后他一直使用门面至今。

璧山法院觉得事情蹊跷,遂启动再审。

法院调查后发现,张先生虽然签合同买房在后,但他实际占有和使用该房,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优先;朱某虽然早在2006年6月就签合同买房,但他并未实际占有和使用。

法院还认为,开发商在朱某打产权官司时虚假陈述,隐瞒门面已被张先生占有使用的事实,致使朱某通过判决得到产权证。为此,璧山法院终驳回了朱某要求办理产权证的请求。

朱某上诉。市**院终审确认张先生与开发商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顺序,优先于朱某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为此驳回朱某的上诉请求。

抢先登记产权证,不能优先于实际使用

承办法官称,综观两份购房合同的履行情况,张先生的房屋买卖合同已实际履行,而朱某自2006年合同签订至2011年起诉,其间未查看门面状况,不关注自己的权益,不符合常理,履行情况存疑。且朱某在起诉开发商办理产权证一案中,没有如实陈述房屋的相关情况,存在恶意,故其依据事实不完整而形成的生效判决登记过户,不能确认其房屋登记合理性,属于登记在先的排除行为。朱某对争议房屋的权利,不能优先于已经合法占用该房的张先生。

承办法官称,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朱某抢先登记产权的行为属于登记在先的排除行为,抢先登记无效。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重庆特价房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