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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新政:限住房偏多城市可暂停供地

重庆时报  2015-03-28 08:24

[摘要] 通知要求,对住房供应明显偏多的市县,应减少住宅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计划供应;未开发房地产用地可转型利用。通知还明确,商品住房可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昨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要求,对住房供应明显偏多的市县,应减少住宅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计划供应;未开发房地产用地可转型利用。通知还明确,商品住房可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用地供应量视实际情况增减

《通知》要求,住房供过于求的,要适当控制2015年住房开发建设规模、进度。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指导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合理确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年度任务所需用地应保尽保。

对住房供应明显偏多的市、县,或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应减少住宅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计划供应;住房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热点城市,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有效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解**:房地产市场上,“房”的去化压力、“地”的去化压力,既有市场因素,也有政策因素,归根到底是政策与市场“脱节”。因此,《通知》的部分,就提出合理安排住房及其用地供应规模。

未开发房地产用地可转型利用

优化住房供应套型,促进用地结构调整。立足市场实际,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作出调整,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可以根据市场状况,研究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他产业投资。

解**:在大多数省市用地**极为紧张的情况下,土地用途依规改变,可以盘活存量,挤出闲置用地,损有余以补不足。

商住房可作安置房公租房房源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货币化工作力度,市、县可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整体购买在建房地产项目用于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或将尚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用地转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的,允许其适当调整规划建设条件,优化户型结构,并完善配套用地手续。

解**:很大程度上,这意味着2006年以来的“两个70%”或“90/70”政策的全面退出。城市新审批、新开工住房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70%。这被称为“两个70%”或“90/70”政策。随着房地产市场“去行政化”,这一政策在地方层面的调控中已经逐步退出。

强化楼市开发联动监管

强化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的联动监管,对在开发和交易环节中严重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限制或禁止其参与新出让房地产用地的竞买。

对在土地市场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依据国土部门提供的信息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注销其资质证书。

解**:土地用途“变”,套型结构“改”,都属于政策的变通,而关键在是否置身于“去行政化”进程之内,既要防止不作为,更要防止乱作为。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确保措施不落空、不跑偏。特别是涉及相关土地出让价款变化、补缴等问题,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两会”后房地产调整政策逐渐落实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当前市场明显分化,从楼市看,一、二线城市虽然处于调整中,但需求基础依然庞大,明显一、二线城市快速复苏。

张大伟认为,“两会”后一系列部门与城市调整楼市政策,可以说是“两会”对房地产调整的落实。整体看,2015年房地产市场的政策面明显在继续宽松。

▲▲专家预测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2015年轮房地产政策将出现两个特点:

一、密集

预计后续各地会出台类似的对房地产微调政策,释放有利市场回暖的政策努力。

二、深度

2015年,房地产政策将延续去行政、重市场的调控思路,并有望在营业税征收、一线中部分城市限购等环节进一步放开,地方政府还将非常直接地出台税费减免、购房补贴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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