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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钱的是代理人 买房的不放心要中介退“诚意金”

重庆时报  2015-03-08 08:28

[摘要] 买房人通过中介看中了沙区一套房子,双方签了合同,并交了3万余元的“诚意金”。不过,买房人交了钱之后,发现其中交给房东的2万元,不是打入房主的账号,而是房主“代理人”的账号。买房人认为当时中介没有给他说清楚,要求解除合同并退钱。昨天,当事三方发生争执惊动了110和派出所。

买房人通过中介看中了沙区一套房子,双方签了合同,并交了3万余元的“诚意金”。不过,买房人交了钱之后,发现其中交给房东的2万元,不是打入房主的账号,而是房主“代理人”的账号。买房人认为当时中介没有给他说清楚,要求解除合同并退钱。昨天,当事三方发生争执惊动了110和派出所。

三方起纠纷

昨天下午2点过,沙区110快速接处警队接到报警称,一名买房人要求中介退钱,双方发生纠纷和争执。

随后,110民警来到沙区凤天大道某小区,起纷争的不只两方,而是三方:买房人的父母、房产中介、房主代表。

买房人的父母说,他们的儿子何强(化名)通过房产中介,看中了小区一套二手房,面积有80多平米,总价为60余万元。双方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何强向中介支付了3万余元的“诚意金”。这3万余元的诚意金分为两部分,其中1万余元由中介收取,而其余的2万元,中介叫何强打给了一个非房主本人的代理人账号。

不是和房主直接交易,怕扯不清楚

打了“诚意金”之后,买房人想起这个细节,觉得不放心,认为自己没有直接和房主本人交易,担心将来不能过户,会不会产生纠纷。

昨天,由于何强要上班,便委托他的父母找到了房产中介,说出了他们的担心。房产中介叫来了收取2万元诚意金的房主的代理人。代理人出示了房主授权他出售房产的委托书、公证书及房屋产权证等。但是,何强的父母却坚持认为,他们买房要和房主本人交易,和代理人交易怕以后扯不清楚。他们认为,当时中介没有说清楚,所以要求中介解除合同,退还3万余元的诚意金。

中介和房主代理人都认为,合同没有任何问题,也不存在任何风险,坚持要买房一方履行合同。

双方由此发生纠纷,便报了警。三方意见都坚持不让步,随后,民警将当事三方送至沙区覃家岗派出所调解。

调解未果双方都称要起诉对方

在派出所,何强的父亲说,房产中介隐瞒了信息,没有说清楚他们是和房主的代理人交易,他们一直以为是和房主交易,“你叫我把钱打给他的代理人,房主又不露面,万一哪天房主跑起来说,他没有卖过房子,这啷个说得清楚嘛!”

听到这里,房主代理人展示了房主出具的公证书、委托书及房产证,并肯定地说,房主全权委托他卖房,既能过户,也不会产生任何后遗症。

民警问中介是否愿意协商,中介代表说,合同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双方应按合同执行,不同意退钱和解除合同。如果买房人不履行合同,他们不仅不退诚意金,还要向买房人收取先前约定的中介费

由于几方意见不一,民警建议买房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退钱。何强的父亲表示同意。而中介一方也说,如果买房人不履行合同,他们也会到法院起诉,要求买房人履行合同。

和房主的代理人交易应注意这些细节

律师尹刚介绍,只要房主按法律程序委托了代理人代为出售房屋,出具了委托书,并办理了委托公证手续,那么,买房人和房主的代理人交易二手房屋,也是法律许可的。

买房人遇到此种情况时,在签订合同之前,要注意这些细节:一是核实委托的真实性;二是要认真看委托书的内容,代理人的委托权限,房主是全权委托代理人售房,还是仅仅负责议价、看房等;三是注意委托书上是否注明了买房资金打入房主账号,还是代理人账号;四是查看委托公证书,也可以向公证部门求证真实性;五是要查看房产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人,还是多人,如果是多人,那么委托行为必须是所有产权人都授权才有效;六是签了合同之后付款之前,可以凭合同及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查询该房是否有抵押及其它权利限制信息,并可以核实产权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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