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后在住宅区停车,不足30分钟将免收停车费。昨日,重庆市政府网站发布了《重庆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市自2002年出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后首次对该办法进行修订,新《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重庆晚报讯 今后在住宅区停车,不足30将免收停车费。昨日,重庆市政府网站发布了《重庆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市自2002年出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后首次对该办法进行修订,新《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停车费分为3种价
上班时把车开到轨道车站停车场,换乘轨道交通,下班时再乘坐轨道交通到停车场开车回家。这种快捷、环保的出行方式,在重庆渐渐流行,多个轨道车站也配建了P+R换乘停车场。
这些换乘停车场今后怎样收费?以后将由政府来定价。《办法》规定,公共停车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政府定价:机场、火车站(一等及以上客运站)、公交轨道交通换乘站等配套停车场和临时占道停车点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政府指导价:其他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市场调节价:主城区以外的宾馆酒店、写字楼、商场、餐馆、娱乐场所等配套停车场和专业经营的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3种价由谁来定
《办法》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主城区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其中,重要商圈可实行差别化收费价格政策,重要商圈的范围由当地政府确定并公布。
主城区以外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自行确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自行确定。
3种情况不收费
《办法》中除了修订条款,还新增了一项条款,部分车辆停车可以免收停车费
1、执行紧急任务时的制式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抢修救灾车;
2、住宅区停放时间不足30的车辆(超出30的,计费时间从始停起连续计算,并按规定标准收费);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减免政策的车辆。
本组稿件重庆晚报记者 谈露洁/文 陈林/图
收费明码标价 还要有投诉电话
《办法》要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应通过论证会、座谈会、书面或互联网等方式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
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点)收费区域显著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举报投诉电话等情况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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