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首个关于国五条调控政策的本土细化执行政策出炉,昨晚,广东版国五条细则出台,细则要求不仅要求广深于3月底前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同时还强调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并要求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严格执行国五条细则中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国五条本土细化执行政策出炉
广东版国五条细则出台:严格限购
关于国五条调控政策的本土细化执行政策出炉,昨晚,广东版国五条细则出台,细则要求不仅要求广深于3月底前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同时还强调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并要求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严格执行国五条细则中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昨晚,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1.广深于3月底前公布房价控制目标;2.广深佛珠继续执行限购,坚决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3.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4.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网论坛)建设。5.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个人住房信息联网。
这其中,《通知》明确,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地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稳定房价的具体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要加强对各地稳定房价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区,要及时对该地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除此之外,《通知》明确,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即国五条细则)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地区要组织房管、公安、民政、税务、社保等部门,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购房审核工作机制,严格把好限购关。据新华社
相关阅**:
轻松一下:
----- 3月30日大型看房团开始报名了!!-----
3月30日重庆搜房网看房团再出发,独享全城热盘优惠,全程免费大巴接送、美味午餐及精美礼品!
|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