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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更省钱 厦门安置房租赁用户每月可省800元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2-10-25 11:15

[摘要] “已退的代管信托房不少建筑年代久远,房屋破旧,居住条件差,房屋退还业主后,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会向住户收取市场租金,有的住户因无能力缴交高租金,就与业主纠纷不断,直至被业主上诉法院,业主的合法权益在得不到保证的同时,也影响了住户的正常生活。”

“已退的代管信托房不少建筑年代久远,房屋破旧,居住条件差,房屋退还业主后,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会向住户收取市场租金,有的住户因无能力缴交高租金,就与业主纠纷不断,直至被业主上诉法院,业主的合法权益在得不到保证的同时,也影响了住户的正常生活。”昨日,在解答**者咨询的已退代管信托房相关问题时,接线嘉宾们建议租户不要错过这次申请政府提供安置房的机会。

由于历史原因,我市有不少已退代管信托房(大部分是侨房)因为原承租住户不肯或者无法搬出等原因,给这些代管信托房的业主和管理者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为使已退代管信托房业主能够拿回自己房子的使用权,同时也解决这些代管信托房里的原承租住户居住问题,市国土房产局出台《厦门市已退代管房、信托房原承租住户安置办法》,从7月1日实施,力争解决这一长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

据透露,此次政府提供的安置房源大多数是新购置的,户型、结构较好,有厨卫配套。入住后,承租户的居住条件会得到很大改善。并且,这些房子是以公房性质出租给申请者的,每平方米月租金平均才4.18元;而代管信托房业主按市场租金收取,每平方米月租金约18元。按60平方米计算,如申请政府专用租赁安置房,住户每月可省800元。

据介绍,从7月6日市公房管理中心开始接受领取安置申请表格,到目前已经有150多户原承租住户领取到了申请表。嘉宾说,此次已退代管信托房的安置政策已经相当优惠了,不论是从政策变化的角度来讲,还是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讲,可以说,从现在开始,信托房原承租户越早申请安置房,个人支付的经济成本就越低,因此,希望大家不要错过这次申请机会。

据介绍,市公房中心的首批受理申请时间截止到9月10日,之后两个月时间,相关工作人员将上门调查核实表格内容填写的真实性。嘉宾说,预计年底前,申请人员就可以按照选房规则开始选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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