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知识 > 正文

简单房屋买卖合同不简单 手续不查清房屋买卖终成空

搜狐网  2012-10-23 14:25

[摘要] 简单房屋买卖合同不简单。购房人在未见到房主本人,也无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即与所谓的“代理人”签订了购房合同,导致该合同属无权代理,得不到房主追认。六安市中级法院近日认定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搜狐网 2012年10月22日报道)简单房屋买卖合同不简单。购房人在未见到房主本人,也无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即与所谓的“代理人”签订了购房合同,导致该合同属无权代理,得不到房主追认。六安市中级法院近日认定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院审理查明,该房所有人谢某与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部分履行,回迁安置协议书原件交付予潘某,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潘某凭该份安置协议原件在中介公司登记出售,随后与冯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此时潘某仍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并解释委托手续正在办理中。后谢某与潘某又自愿解除了双方的购房合同。

法院审理认为,房屋所有权人以房产登记为准,享有对房屋的完全处分权,也可以依法委托他人代为处分。此案中,潘某与谢某之间成立的买卖关系,虽以转让房屋为目的,但并不直接导致房主变更,只有办理过户登记才能确认新的房主。潘某在自己无权也未被授权的情况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权代理。依据《合同法》第48条规定,无权代理行为只有经被代理人追认后才为有效,但谢某拒绝接受潘某的代为出卖行为,因此,该买卖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潘某应赔偿冯某的相关损失,中介公司就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张菊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重庆特价房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