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市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说,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由职工个人缴存与单位缴存两部分组成,其余额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有人担心退休后只能提取个人缴存部分是误解,退休后公积金账户余额可全额提取。
(深圳特区报 2012年10月12日报道)深圳市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说,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由职工个人缴存与单位缴存两部分组成,其余额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有人担心退休后只能提取个人缴存部分是误解,退休后公积金账户余额可全额提取。
深圳市公积金提取业务已推出一年多,全市公积金个人开户数已突破500万,但目前还有部分市民对其具体政策不够了解,甚至产生误解。针对有市民担心政策变化退休时不能全额领取公积金等问题,市公积金中心昨天回应说,我市公积金提取政策没有变化。
近日有网友担心,退休后是不是只能提取个人缴存部分余额?市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职工的提取额度有明确规定:住房消费中,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非住房消费中,职工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籍迁出本市,享受生活保障等七种情形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市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说,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由职工个人缴存与单位缴存两部分组成,其余额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有人担心退休后只能提取个人缴存部分是误解。
缴存职工不分户籍人人可提
有网友询问,提取政策实施一年后是不是有变动?市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表示,我市公积金提取业务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开展的,政策措施没有变化,职工不必担心。
编辑:黄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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