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全国55%城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到30平米 重庆人均29.8平米

中指研究院  2012-08-30 00:30

[摘要] 2010年,全国城市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2平方米,30个省市(不含西藏)中有19个省市低于30平方米,14个在28平方米以下。其中河南、江苏、湖南、湖北、山东均高于32平方米,超过全国水平10%以上;重庆城市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8平方米;黑龙江不足24平方米,比全国水平低19%。

目前我国城市人均住房面积偏低的家庭仍然较多,超过半数城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30平方米;即使不考虑外来人口,未来若干年,城市现有居民至少还有7000万套以上的住房改善需求,是2011年城镇商品住房销售套数的7倍以上;北京、上海及东南沿海较发达的地区人均住房面积偏低、租赁住房比例高、自有住房比例低,住房改善的需求更为强烈;除此之外,占城市14%的集体户人口,也是未来房地产市场的主要需求之一。

1.目前我国城市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积29.2平方米,其中55%的家庭人均不足30平方米,为将来提供大量改善性需求。

城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29.2平方米,低于31.1平方米的水平,家庭住房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和改善。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积为31.1平方米,约一半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城市家庭户数为1.3亿,大约占家庭户人口的28%,城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偏低,仅29.2平方米。镇和乡村的人均住房面积明显高于城市,分别为32.0和31.7平方米。

55%城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到30平米

从人均住房面积的分布来看,有50%的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0平方米,而城市中这一比例是55%,住房条件有待改善。2010年,约有50%的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积不到30平方米,其中26%的家庭不足20平方米。其中,人均不足30平方米的城市家庭占比约为55%,比镇和村分别高出7个和9个百分点;人均低于20平方米的城市家庭占比约为31%,比镇和村分别高6个和9个百分点。城市、镇和乡村分布的差异主要在12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户占比和5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户占比,其中人均不足12平方米的家庭正是保障房主要针对的对象,城市在12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户占比为16%,而镇和乡村这一群体占比较低,分别为12%和8%;城市在5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户占比为18%,镇和乡村则普遍较高,分别为22%和24%。这说明城市中更多家庭居住条件较差,而在镇和乡村这样土地利用率不紧张的地区,人均住房面积偏大。

55%城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到30平米

从不同地区来看,有16个省市区的城市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水平,其中上海、天津、北京、东北三省和部分西北部省份普遍偏小。2010年,城市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2平方米,30个省市(不含西藏)中有19个省市低于30平方米,14个在28平方米以下。其中河南、江苏、湖南、湖北、山东均高于32平方米,超过水平10%以上;重庆城市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8平方米;黑龙江不足24平方米,比水平低19%,上海、天津、吉林、辽宁等8个省市低于26平方米,比水平低10%以上。

 

2.现有城市家庭中超过7000万户住房有待改善,北京、上海及广东、浙江、江苏等东南沿海较发达的地区需求尤为突出。

55%城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到30平米

从面积分布来看,有7000万以上的城市家庭人均住房低于30平方米,东部三大经济区有改善需求的群体更大,其中广东省超过1000万户,北京、上海两个城市的改善性需求高于很多省份全省总量。2010年,仍有7000多万城市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仅广东省此类家庭就超过1000万户,辽宁、江苏、山东、上海、浙江、北京等省市均超过300万户,主要位于东部三大经济区。城市家庭户有3046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30平方米之间,其中有1974户在12-20平方米之间,另有2122万户在12平方米以下,是保障房主要针对的群体,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江苏、福建、北京、上海等地。广东、辽宁、黑龙江、江苏、山东5省中人均12-20平方米及20-30平方米之间的城市家庭户数在所有省份居前五位。

55%城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到30平米

超过55%的城市家庭户人均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其中广东、上海、黑龙江等省比例较高。2010年,城市中有55%以上的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其中11个省市的比例在60%以上,其中黑龙江、广东均达到了65%,比高出9个百分点,上海、海南、内蒙古等省市超过62%,比高出7个百分点以上,另外,山东、江苏、河南、湖南、湖北、四川等省份均低于50%。

55%城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到30平米

人均住房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家庭占32%,其中北京、上海、东南沿海等省市占比较高。2010年,城市有32%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30个省市区中有9个占比在35%以上,其中福建、广东、上海均超过42%,比高出10个百分点以上,山东只有18%,比低13个百分点,河南、湖南均不足22%,比低10个百分点。

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的省市有改善需求的城市家庭较多。2010年,广东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家庭户数超过1000万户,人均GDP为4.4万元;北京和上海人均GDP高达7万元以上,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城市家庭分别为314万户和397万户,这三个地区经济最为发达,现有家庭中住房面积偏小的总量也在前列,未来将有更多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其次为浙江、江苏、山东、辽宁4省,人均GPD超过4万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城市家庭均超过380万户。

 

3.半数城市家庭租房或住在自有经适房和公有住房,住房市场化程度不高;较发达地区租赁住房比例高,未来购房需求强烈。

目前我国城市住房市场化程度不高,购买商品房的家庭只有31%,仍有近七成家庭租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公有住房居住,改善空间大。2010年,只有14%的家庭户住房来源是购买商品房,12%的家庭户是租赁住房,其余以自建为主。其中,城市购买商品房的家庭占31%,有26%的家庭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需求(约为3315万户),22%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或者公有住房(约为2876万户),一般居住条件较差,整体来看有改善居住需求的城市家庭仍有五成(至少6000万户),相当于2011年城镇商品住宅销售套数的6倍以上,表明商品房市场仍有较大的拓展空间。其中,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等省市发展相对发达,有改善性需求的家庭均在300万户以上,潜力更大。乡村目前94%的家庭都是自建房屋,镇上的家庭户有21%是租赁房屋和购买经济适用房或公有住房,购买商品房的比例不到20%,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这些潜在的需求将逐渐释放出来。

55%城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到30平米

北京、上海及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人均住房面积较低,且租赁住房比例普遍偏高,未来拥有大批的改善需求。2010年,30个省市区中有8个以租赁住房为主的城市家庭户占比超过30%,其中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福建的比例超过36%,明显高于其他省市,而购买商品房的城市家庭占比较低的省份有福建、广西、陕西、山西、海南,其中山西、和海南的比例不足20%,综合起来看,浙江、北京、广东、福建4个省市区以租赁住房为主的城市家庭占比均超过36%,而购买商品房的城市家庭占比均低于28%,商品住房潜在需求高,未来房地产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4.我国城市中集体户人口占14%左右,超过5500万人,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及沿海发达地区,是未来重要的潜在需求。

55%城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到30平米

除了家庭户这一主要购房群体外,目前我国集体户人口占城市总人口的14%,超过5500万人,这部分人中绝大部分也都存在购房需求。2010年,的城市集体户人口约有5530万人,占城市总人口的14%,其中天津、广东的这一比例超过20%,北京约为17%,广东的集体户人口达到1135万,明显超出其他省份。2010年,在校大学生数量接近3000万人,为集体户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仅这些大学生未来至少还能带来1000万套的商品房需求。

总之,目前我国城市人均住宅面积较低,半数以上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0平米,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省市尤为突出,表明住房供应不足才是目前中国住房市场的现实。仅仅是城市现有居民家庭,不考虑未来新增人口,就有超过7000万户家庭住房面积有待改善,相当于2011年城镇商品住宅销售套数的7倍以上。对中国住房市场而言,潜在需求的旺盛决定了住房供应的相对不足,住房存量低于预期表明增加供应才是解决房价上涨过快问题的关键。要真正实现“人均35平米”的小康水平,中国住房市场仍有较长的道路。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重庆特价房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