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27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明确表示: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于5月1日起实施之后,政府还会陆续出台一系列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的政策措施,这当中,“实施反暴利规定是最重要的措施之一”。
“暴利”界定成难点
记者在查阅了1995年颁布的《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其中对于商品价格标准的认定是:其价格水平、利润率、价差率均不应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市场平均值的合理幅度。一旦违反规定,处罚方式是“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就是这样一个行政规定,在昨日引起市场强烈反响。业内人士认为,对暴利的界定将是该政策落实的难点。
“此前关于各类商品的暴利及涨价行为,发改委采取过约谈、处罚等各种方式,多是依据《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尚未听说有专门商品或服务被认定为适用《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北京大学某价格法专家向记者介绍,国家此次考虑将商品房纳入适用项目,表明中央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坚定决心。但他同时提醒:因商品房平均价格与开发商利润率统计的繁杂性,其可操作性值得商榷。
业内人士进一步指出,对暴利的界定将是该政策落实的难点。“目前,就连直接针对房企利润的土地增值税都无法据实征收,多是预征方式。原因就是统计和测算的难度太大。”
据了解,上海等多个城市目前都在按申请销售价格总额的百分比预先征收土地增值税,税率在1%至5%不等。“如果财务不完善,开发商的实际利润就很难了解清楚。”薛建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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