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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发布新购商品房风险提示:"小产权"不受法律保护

新华网  2007-06-19 09:55

建设部18日发布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中,特别是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开发商利用虚假广告、违规预售、签订存有缺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违法销售(即“小产权”房),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要注意加强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

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购房者应谨慎辨别。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要求开发企业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不写进合同条款中的事项发生纠纷后,很难受到法律保护。

不要购买集体土地建房

目前,有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用于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安置过程中,擅自扩大销售对象,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查验开发企业资质

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须事先了解并查阅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载的房屋幢号范围内。

查验项目的建设手续

购买商品房现房的,购房人应注意验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相关资料。开发建设手续不齐全的房屋,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审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是签订合同时,应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二是对于实践中易发生产权争议的车库、车位等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的产权归属,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避免发生纠纷。三是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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