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重庆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即“渝八条”中提到,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统一调整为20%,不再实行差别化管理。
房天下讯 近日重庆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即“渝八条”中提到,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统一调整为20%,不再实行差别化管理。
市国土房管局解**,在公积金贷款方面,我市在此之前实行贷款首付比例差别化管理政策,即建筑面积在90㎡(含)以下、90-144㎡(含)和超过144㎡的,贷款首付比例分别不低于20%、30%和40%,《通知》第六条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号)要求将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进一步降低了购房门槛,扩大了购房支持面。
这也就意味着购房者今后在购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时不再受到价格、住房面积等方面的限制,都可以考虑低首付20%。
因目前单人高公积金额度是40万、夫妻双方高额度是60万,如果购买总价超过50万、75万或者建筑面积90㎡以上的房屋时,在公积金首付20%的情况下将会面临贷款额度不够的问题。购房者除了可以选择提高首付比例以外,还可以选择公积金、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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