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买房缴纳大修基金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如果和你买同一栋楼同一户型的邻居,甚至连接房的时间都一样,可别人缴纳的大修基金只有你的一半,你怎么看?
买房缴纳大修基金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如果和你买同一栋楼同一户型的邻居,甚至连接房的时间都一样,可别人缴纳的大修基金只有你的一半,你怎么看?
近,家住江北区观音桥的李先生给本报写了一封信,他在2011年购买的一套套内面积为60平米的商品房,缴纳的大修基金居然是邻居的两倍,记者在咨询了市国土房管局后了解到,这两种金额相差一倍的收费方式都没有违规。
李先生缴的大修基金:
按照房屋总价的3% 缴了14400元
如果不是和同一栋楼的邻居聊天,李先生这么多年还真不知道,自己缴的大修基金,竟然是几个邻居的两倍多。
2011年初,李先生一家在江北区观音桥某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套内面积60平方米。
“这套房子是因为孩子要成家了,所以才买的。”李先生说,根据市国土房管局2006年印发的《关于物业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渝国土房管发号)规定,商品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即大修基金)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前由购房人交缴,金额为房屋售价的3%。按照当时的套内单价8000元来计算,李先生缴纳了14400元的大修基金。
楼下邻居缴的大修基金:
按照建面每平米80元 只缴6000元
这次让李先生觉得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原因,就是楼下一位邻居的大修基金。
据了解,这位邻居买的房子和李先生的房子在同一栋楼,只是楼层不一样,甚至连接房时间都是一样的。
“他说他们只交了6000元,还不到我的一半!”李先生说,邻居大修基金的计算办法是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来计算的,建面75平方米的房子,计算出来的大修基金的确只有6000元。
两种收费方式都不违规
问题出在新规执行时间上
对于李先生遇到的这个问题,市国土房管局的相关负责人说,此前就遇到过类似的纠纷,问题出在新规实施的时间上。
2011年3月1日,重庆新实施的《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4号)规定:购买预售商品房的,购房者应当在办理房屋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时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直接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主城区交存标准为:有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0元交存。也就是说,在2011年3月1日以后办理房屋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的,按照新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0元交存; 在此之前的,将按照房屋总价的3%来计算。“很多市民以为是以接房,或者是签订合同的时间为界,这是不准确的。”他说,开发商在进行销售之前,必须要到国土房管部门进行房屋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李先生的房屋应该是开发商在2011年3月1日前进行备案登记,而这位邻居的房屋则是在这之后备案登记。
新规执行时主城有443套商品房业主成幸运儿
对于市民们来说,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可以自己决定,但买房后到国土房管部门备案的时间,就完全无法把控了。昨天,记者查询到,2011年3月1日,主城登记备案的商品房有443套,也就是说,这443套在2011年3月1日以前交易的商品房,成为幸运的一批,只需要按照新规缴纳大修基金。
“一般来说,在房子卖得很好的时候,开发商会2周去国土房管部门备案一次,在卖得一般的时候,一个月去备案一次。”某大型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部负责人说,由此看来,3月1日备案的这443套商品房,应该都是在2月份后两周交易的。
按照两种不同的大修基金计算标准,即使是购买同样的户型,这443套商品房的业主将有可能比之前购房的业主少缴一半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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