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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内银行"认贷不认房"首付3成利率上浮10%

——重庆市内银行执行房贷新政

华龙网-重庆晚报  2014-10-14 08:37

[摘要]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内部分商业银行、品牌楼盘了解到,市内部分商业银行已开始执行新政策,购房者办理个人房贷,不再“认房又认贷”,取而代之的是“认贷不认房”,也就是说,购房者只需确保存量房贷已还清,再办按揭贷款便可以算首套房。

重庆晚报讯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内部分商业银行、品牌楼盘了解到,市内部分商业银行已开始执行新政策,购房者办理个人房贷,不再“认房又认贷”,取而代之的是“认贷不认房”,也就是说,购房者只需确保存量房贷已还清,再办按揭贷款便可以算首套房。

“我们已经开始执行个人房贷新政策了。”市内某国有商业银行重庆分行人士表示,购房者在该行办理个人房贷时,只要将以前的个人房贷结清,再次办理个人房贷便可以算首套房,即“首付3成、贷款利率根据个人信用状况确定”。

市内另一国有商业银行李家沱支行房贷部门人士表示,该行已经收到了分行的通知,对于已经结算了存量个人房贷的购房者,在该行申办个人房贷时,可以按首套房执行贷款政策———首付3成,利率上浮10%。

“我们已经收到了合作银行的通知,开始按照个人房贷新政策销售商品房了。”在位于南岸区南滨路的一品牌楼盘,售楼人员表示,与他们合作的银行包括了市内主要国有商业银行,这些银行均已开始执行个人房贷新政策。“现在我们在销售时掌握的尺度是:对于以前办理过2次以内(包括2次)个人房贷的购房者,只要将以前的房贷全部还清,到我们这里按揭买房时都可以算首套房,首付必须3成,利率必须上浮10%。”

重庆晚报记者从多个渠道了解到,眼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部分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均已开始执行个人房贷新政策。由于各家银行的政策有可能会有细微差异,所以购房者在按揭买房时,不妨先与售楼人员进行沟通,以确保自己能办到成本的个人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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